房地產產權到期房屋拆除怎麼辦

房地產產權到期房屋拆除怎麼辦

房地產產權到期房屋拆除,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或對業主進行相應經濟補償。

有市民指出,目前市面上能居住40年的房子已經很少了,更不用說70年。70年的房子不是已經成爲文物就是早被拆遷了,房主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等等。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第二十一條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後,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衆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期申請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