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抵押物或者質押物的要求有哪些

作爲抵押物或者質押物的要求有哪些

我國的動產抵押或質押並沒有一般性限制條件,除《擔保法》第37條規 定的不可抵押或質押的財產就沒什麼了。也就是說我國的動產典當的標的物範 圍很廣,只要具備以下條件的都可以作爲抵押物或者質押物 所有權明晰;用 途廣,變現易;價格穩定,波動小,不易過時;便於保存,不易變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