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二次報銷標準是什麼

大病醫保二次報銷標準是什麼

標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起付金額”以上、5萬元(含)以內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超過5萬元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60%。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對目前醫保的補充,對羣衆因重大疾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災難性支出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爲了儘量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發生,市政府決定這一新政不設封頂線,使大病患者能夠儘可能多地獲得一些補償,減輕個人和家庭負擔。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