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二次報銷標準

大病保險二次報銷標準

大病保險二次報銷的標準如下:1.城鎮居民醫保(含新農合)的參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其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不少於50%的二次報銷;

2、大病保險的報銷範圍可以不侷限於城鎮居民醫保(含新農合)目錄內的,大病患者在基本醫保報銷後仍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包括藥品、治療項目等),可以申請報銷;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

3、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具體支付比例由地方政府確定。

4、高額醫療費用有起付線,一般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爲依據;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