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商標覈准註冊之日起取得商標專用權。
爲了保護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即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覈准註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取得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