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權取得的原則有以下三種:
(1)使用原則;(2)註冊原則;(3)混合原則。
二、商標權取得的方式分爲兩種: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
(1)商標權的原始取得,也稱爲商標權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由創設而來,其產生並非基於他人既存之商標權,也不以他的意志爲根據。
(2)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也稱爲商標權的傳來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標權及他人意志爲基礎而取得商標權。
【法律依據】
根據《商標法》第3條規定:經商標局覈准註冊的商標爲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