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的取得條件有哪些

商標權的取得條件有哪些

商標權的取得條件有:

(1)商標標識的設計必須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要素中的一種或幾種構成;

(2)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應具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

(3)與他人已註冊的商標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屬於商標法所作的禁止性規定範圍;

(5)應依法向商標局申請註冊,未經註冊,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標權。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爲商標申請註冊。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