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守孝制度

清朝的守孝制度

清朝的守孝制度,爲中國古代通過喪服等級表明親屬範圍和親屬關係親疏遠近的一種制度,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爲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個等差,故稱“五服”;

1、斬衰:是"五服"中最重的喪服,是用最粗的生麻布製作,斷處外露不緝邊,喪服上衣叫"衰",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服期三年;

2、齊衰:亦作"齊縗",喪服,"五服"中列位二等,次於斬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製成,衣裳分制,緣邊部分縫緝整齊,故名,有別於斬衰的毛邊,具體服制及穿著時間視與死者關係親疏而定;

3、大功:喪服五服之一,服期九月;

4、小功:亦稱"上紅,喪服名,是次於"大功"的喪服,用稍粗熟麻布製成,服期五月;

5、緦麻:是次於"小功"的喪服,"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較細熟麻布製成,做功也較"小功"爲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