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的區別是什麼

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的區別是什麼

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的區別是:

1、取得對價不同:劃撥土地是政府無償提供給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時需支付少量土地補償、安置費用,甚至是無償獲得。出讓土地則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場價從政府手中購得;

2、轉讓條件不同:劃撥土地的轉讓須經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機關批准,經濟適用房轉讓還須經過一定的年限。且轉讓時須補償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而出讓土地和商品房的轉讓則沒有這樣的限制。

出讓土地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把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時間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且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國家支付該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的一種行爲。出讓土地的使用權人具有法定規範內的處置權,可以對土地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劃撥土地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者繳納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和無償取得兩種形式。不論是何種形式,土地使用者均無需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劃撥土地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經許可不得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