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交通事故傷情鑑定時間是多久

申請交通事故傷情鑑定時間是多久

申請交通事故傷情鑑定時間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併發症的治療終結之時爲準。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可以委託律師事務所進行傷殘傷殘。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爲準。各方當事人接到傷殘評定書後,如果不服評定結果,必須在接到評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重新評定,經審查受理,才能進行重新評定。15天內不申請重新評定的,評定生效,其後提出重新評定申請的,爲無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