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目的是什麼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目的是什麼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爲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的,由國務院於2007年12月14日發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職工:

舊時指工人。通指我國企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勞動者、工作人員。職工是指在中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羣衆組織。從範圍上說,職工存在於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其中企業包括我國境內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聯營企業、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三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等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