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的處罰措施有: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2、收繳並銷燬以侵權商標標識;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4、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法律依據】根據《商標法》第二條,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的工作。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