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質押與房產抵押一樣嗎

房產質押與房產抵押一樣嗎

房產質押與房產抵押不一樣。

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爲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並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房產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房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爲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兩者最明顯的區別之一則是房產抵押不轉移佔有標的物;而房產質押需要轉移佔有標的物。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