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貸應該抵押房產證嗎

辦理房貸應該抵押房產證嗎

房貸需要抵押房產證。以房地產作爲借款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就是說在我國不動產抵押是採用登記公示制度的,未經登記的房產抵押無效,不產生法定的約束力,對抵押權人的權利也起不到任何的保障作用。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抵押人,債權人爲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爲抵押物。(《擔保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抵押人,債權人爲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爲抵押財產。(《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