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人的刑事責任能力如何確定

醉酒人的刑事責任能力如何確定

刑事責任能力指行爲人構成犯罪和承擔刑事責任所必須具備的刑法意義上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

《刑法》第十八條第四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主要是考慮到,醉酒的人並未完全喪失辨認、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而且行爲人對自己的行爲是否會導致醉酒的發生,完全有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