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公務員立法都有這樣的規定;2、曾被開除公職的。開除公職是對機關內部公務員最嚴厲的懲戒措施;3、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4、在其他一些法律裏,如法官法、檢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中,也會有關於哪些人員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規定。這些法律有規定,就要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