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擔任民事訴訟代理人

哪些人可以擔任民事訴訟代理人

可以擔任民事訴訟代理人的是: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委託他人代爲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