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許可證怎麼辦理

勞務派遣許可證怎麼辦理

1、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後,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爲受理。

2、許可機關決定受理申請的,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3、許可機關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4、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許可機關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申請人的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許可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說明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