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房屋不合格應該怎麼處理

驗收房屋不合格應該怎麼處理

驗收房屋不合格的處理方式:

第一、要求實際履行,實際履行是我國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是一方違約以後另一方可以採取的一項主要補救措施。

第二、可以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現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後,難以通過修復辦法解決的,買受人可請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種較嚴厲的措施,一般禁止當事人在沒有任何法定或約定根據的情況下任意解除合同。

第三、可以要求違約金及損害賠償。出賣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買受人無論是請求實際履行還是解除合同,均不影響請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