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是什麼

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是什麼

我國最高行政機關是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祕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佈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