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屋買賣有的風險是:1、產權不清晰,導致買賣合同效力出現問題引發房產糾紛;2、交易時間長;3、稅費風險,因爲買賣期限較長導致國家政策變化產生了新的稅費。【法律依據】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房屋拆遷工作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