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什麼時候交

土地出讓金什麼時候交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土地出讓金地什麼時間交在土出讓合同中有約定。如果一次性付款的,一般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後一個月。如果是分期付款的,第一個月一般付50%,餘額根據合同約定時間付清,否則,一般按每天0.1%付滯納金。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