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環境污染罪名主要有哪些

刑法中環境污染罪名主要有哪些

刑法中關於環境污染罪的罪名主要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和環境監管失職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