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處理的原則是什麼

民間借貸糾紛處理的原則是什麼

有下列原則:

1、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年利率24%。

2、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年利率也不得超過24%。

3、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要求逾期利息的,可按照年利率6%計息。

4、出借人明知是爲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爲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爲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