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要什麼證據

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要什麼證據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需要提交的證據:

1、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

2、就證人證言來講,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作爲證據,並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於法院庭審順利進行。

3、當事人還應注意,所訴的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有關部門的技術鑑定結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也應向法庭提供。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