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利息如何認定

民間借貸糾紛利息如何認定

民間借貸糾紛的利息的認定:

(1)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爲不支付利息。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