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自留地屬於什麼性質的入地

農民自留地屬於什麼性質的入地

屬於集體所有,只有使用權,不得出租、轉讓或買賣,不得擅自用於建房等非農業生產用途。自留地生產的產品歸農民自己支配,國家不徵農業稅。自留畜歸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規定的免徵點以內不徵稅、不派購,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場的經營權受國家保護,不得隨意侵佔。法理上自留地和承包地的法律地位沒有本質區別,只是自留地不參加重新分配,對於土地的補償與承包地沒有區別,土地實際耕種的人應獲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農戶對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沒有法律上的處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