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和自留地不能繼承。
因爲公民對宅基地以及自留地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所以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就不能作爲遺產來繼承。
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產權屬於公民自有,可以繼承,可以根據房屋所有權的變更而繼續使用宅基地。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3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