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搞養殖要辦證嗎

在農村搞養殖要辦證嗎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 220號)

其中有規定:

(一) 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企業或個人,無論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還是其他企業或個人,需經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向縣級畜牧主管部門提出規模化養殖項目申請,進行審覈備案。

(二) 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經縣級畜牧主管部門審覈同意後,鄉(鎮)國土所要積極幫助協調用地選址,併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用地備案手續。涉及佔用耕地的,要簽訂復耕保證書,原則上不收取保證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復耕的,要依法另行補充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