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怎麼進行處罰

刑事處罰怎麼進行處罰

刑事處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依法進行明文規定,當事人可以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覈實確定。另外對於公民的定罪量刑,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進行確定。

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32條規定: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