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哪些

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哪些

結婚條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須具備的要件。

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條件包括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5條、第6條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