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方債務怎麼處理

離婚一方債務怎麼處理

離婚時一方債務的處理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規定:夫妻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