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請假釋、減刑

如何請假釋、減刑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當罪犯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應當依法予以減刑、假釋的時候,由執行機關提出建議書,報請人民法院審覈裁定,並將建議書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