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何時可與派遣單位解除合同

勞動者何時可與派遣單位解除合同

通常情況下,勞動者都與派遣單位也就是用人單位簽訂有書面的勞動合同,在合同中對合同期限均有明確約定;勞動者在合同期內,要單方面解除與派遣單位的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除了可以依照該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外,還可以依據該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