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爲公有住房

如何認定爲公有住房

認定爲公有住房的條件是:

1、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

2、公房使用權的存續具有永續性。公房使用權不受期限限制,租期屆滿後自然續期,非因特定事由,房管部門不得終止公房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配偶、子女、父母等還可以申請繼續承租公房。這樣,承租人對公有住房就獲得了永久性的佔有和使用權,這與一般的私有房屋租賃是明顯不同的。

3、公有住房使用權可轉化爲完全所有權。按照現行公房政策,直管公房的使用權人只需支付很小的價款(大致相當於同地段同檔次私有住房斤格的5%~10%),即可購得公房所有權。該購房資格只有承租人才具有,非承租人不能以如此低廉的價格購得公有住房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