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1、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財政、爭資跑項、民政及後勤保障工作。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鄉黨委的決議、決定。3、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做好增收節支工作。4、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處理好企業生產和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關係。5、認真落實黨和國家的優撫政策,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6、加強對統計等工作的領導。7、搞好政務、村務公開。8、加強基礎設施建設。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