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煙臺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起訴離婚的材料有:1、本人身份證;2、結婚證;3、對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對方身份證複印件或當地派出所提供的戶籍信息);4、孩子的出生證明;5、如果有財產的話還要提供財產證明;6、民事起訴狀。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