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的成文日期寫法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的成文日期寫法

1、成文時間一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爲準;會議通過的重要公文,以會議通過日期爲準。

2、成文日期要寫明年、月、日,不得簡寫,行政公文必須用漢字書寫,位於正文或機關署名下方,右空4字。

3、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字且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兩印章之間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4、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爲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會議通過的重要公文,成文日期加括號標註於標題下方居中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