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爲:1、一方應先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2、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3、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4、勞動者離職後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