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罰爲多少年

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罰爲多少年

依照我國現行刑法規定,對於單個罪名的有期徒刑最高判處十五年,觸犯多項罪名的,合併執行最高可以判處25年。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爲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