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控盤維護費會計分錄:收到維護費發票支付費用的時候:借:管理費用-辦公費。貸:銀行存款。實際抵減的時候: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借方藍字。借:管理費用-辦公費借方紅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