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欠民工工資找誰

包工頭欠民工工資找誰

農民工受包工頭僱傭,雙方建立的是勞務合同關係,包工頭應當按照約定向農民工支付相應的工資。因此,農民工應當向包工頭索要工資。

如果包工頭拒發工資的,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10條規定,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先行墊付的工資數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爲限。農民工還可以要求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爲限墊付工資。如果工程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工程承包企業應當對此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此時,農民工也可以直接向總承包企業所要工資,且不受未結清的工程款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