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月末如何做結轉會計分錄

應交稅費月末如何做結轉會計分錄

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月末結轉時,凡有應交增值稅的,均應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帳轉到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明細帳上。

轉入未交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交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