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條件是什麼

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條件是什麼

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條件是:

1、債務人在客觀上實施危害債權的行爲;

2、債務人的行爲是以財產爲標的的;

3、債務人之行爲繫有償行爲時,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以受益人惡意爲條件;

4、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爲限。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