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的法定條件:1、合同是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2、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3、乙方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所訂立;4、必須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仲裁機構申請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放棄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