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據由幾部分組成

條據由幾部分組成

1、在第一行中間寫收條、欠條、借條、發條等,表現條據的性質,同時說明時間。如果是代收或代領等,則在收到或領到等的前面加上一個代字。

2、第二行開頭寫對方的名字或名稱。然後寫物件名稱、數量或金額。金額後面要寫上整字,以防添加或塗改。

3、正文寫完後,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據二字,也可省略不寫。

4、在條據的右下方寫明所在單位的名稱和經手人姓名及寫條據時的年月日,年月日的數字用中文寫。

人們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往往要寫一張條子交給對方(個人或單位)作爲憑據。這種做憑據用的條子,就叫做條據。常用的條據有收條、借條、領條、留言條、請假條、欠條等。便條式的字據,應用廣泛,寥寥數語,但千萬不能大意,特別是涉及人名、地點、時間、數字(包括電話號碼),一旦錯漏,於人於己都會增添麻煩。因此,寫好各類條據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