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居住權糾紛如何處理

離婚居住權糾紛如何處理

離婚時,一方無房可居屬於生活困難,雙方可以協商或者法院可以判決有房一方以居住權或者所有權的形式予以幫助。如果是訴訟離婚,法院對居住權做出了判決,應當履行義務一方不按照判決履行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強制執行。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已經約定清楚居住權的相關事宜,但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請求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1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