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主要管理範圍

衛生局主要管理範圍

衛生局主要管理範圍列舉如下:

1、食品衛生,包括餐飲服務業,食品加工業;

2、公共場所衛生,包括影劇院、錄像廳、遊藝廳、舞廳、音樂廳、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商場、書店、候車室、候船室;

3、生活飲用水衛生,包括市政供水單位、市區各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範圍內的集中式供水單位、市本級管轄單位內的二次供水設施;

4、放射衛生,包括放射診療機構、工作人員的監管;

5、職業衛生,包括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職業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以及其建設項目的審覈、審查和竣工驗收;

6、學校衛生,包括校內的食品、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等衛生行政許可和經常性衛生監督

7、醫療衛生,包括醫療機構、採供血機構衛生監督;

8、化妝品衛生,包括化妝品生產企業、化妝品批發店的經常性衛生監督;

9、消毒產品衛生,包括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務機構、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的衛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