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代位追償”

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代位追償”

在債務人享有別的債權但是又怠於實現他自己的債權,而給他的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代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

行使追償權有以下幾個要件:

1、債務人享有別的債權

2、債務人怠於實現他的債權

3、債務人怠於實現債權的行爲給債權人造成了損害。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六十條: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