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條款

居住權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條款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的規定,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